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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后出站职称评审
1、凡出站后不留校工作但需委托我校评议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能力和水平的博士后,必须要有新接收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委托函(原件),委托函需说明评审职称的类别。评审工作纳入学校统一组织的职务聘任工作中。 |
2、具体事项由人事处教师科负责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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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者本人的材料一定要真实可靠,如因有虚假因此而发生的一切后果由申请者本人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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